机械作用原理在关于一个作为是自然目的的事物之解释中对于目的论原理必须处在比较低级的地位

我们接着单纯机械的路线来解释一切自然产物这种权利,在其本身来说,是完全不受限制的。但是我们知性的性质既是这样的,在知性从事于作为自然目的的事物时,刚止依靠机械的解释而无其他的外援,我们的力量不但是很受到限制,而且显然是有其拘束的。因为只按照一条采取上述的步骤的判断力原理来解释自然目的,是不能达到任何目标的。因此,我们对于这种产物的判定,任何时候都得要服从一条同时是目的论的原理。

因之我们是有理由,而且事实上是值得去追求自然的机械作用来解释自然产物,只要这是可以或者得到成功的,而且并不是因为在这个途径上本来就不能碰见自然的目的性,而只是因为对我们作为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我们才放弃这个企图,其理由就是,为着在这种路线上要研究得到成功,我们就需要一种不同于我们感性直观的直观而且需要对于自然的智性基质有一种确定的知识,而这种基质是我们从而能够说明出现的东西,按其特殊的规律,是可以有它的机械作用的。

所以,遇有自然目的这个概念毫无疑问是证明适用于一些事物(例如有机体)时,如果自然的研究者不是要白费气力,他就必须总是在判定这些事物时,以某种原始的组织为基础,他必须认为这种组织是利用正是上述的机械作用来产生其他的有机形式,或者从那些原有的结构来演变出新的结构(然而这些新的结构总是从所说的目的出来而且是与之符合的)。

使用比较解剖学,把有机物的庞大世界研究到底,为了去看在它里面能否发现一个体系的某点痕迹,发现一种遵照生产原理的体系的某点痕迹,这是值得颂扬的。因为不然的话,我们就必须满足于单纯判定的原理(这原理不能提供我们任何东西是叫我们洞见这种有机物的产生),并必须沮丧地把在这个领域中洞见自然的一切要求完全放弃。当我们考虑到这么多的动物种类在某种共同的模型上是一致的时候,这个共同的模型显然不只是它们骨胳的、结构的基础,而且也是它们结构的其余部分的安排的基础,而且当我们发现这里的原始计划的令人惊奇不已的单简性,只由一个肢体的缩短和另一个肢体的加长,由这部分的减缩和那部分的发展,于是就能产生出这么多种多样的种,那就在心里面象有一线纵然是微弱的希望,那条离开它就完全不能有自然科学的自然机械作用原理,或者还可以使我们能够达到有机生命的某种解释,各形式的这种相类似,纵然是有其种种的不同,但是看起来象是按照一个共同的式样产生出来的,那就加强了这个猜测,认为它们是有一种由于从一个共同的祖宗而产生出来的实在亲属关系。我们可以在一个物种逐渐接近另一个物种这种现象找到上述的一点之踪迹,从这也就象是最能证实其中目的的原理,即从人类追踪到水螅,从水螅追踪到乃至藓苔,到地衣,而最后就到自然最低级为我们可察觉得到的种类,在这里我们就达到了粗糙的物质;从这物质以及它按照机械的规律(有似它在晶体形成中所从而起其作用的规律)就象是发展了自然的整个技巧,这种技巧在有机体的情况下是我们这么不能理解的,于是我们就觉得不得不想象山一条不同的原理来解释它。

在这里,自然的考古学家就可自由追溯到自然最早变革所留下来的痕迹而根据一切他关于自然的机械作用所知道或所能猜测得到的来追踪生物的那个庞大系族的起源(因为如果上述的一致相互联系的亲属关系有任何的基础,那末它就必须描写为一个系族),自然的考古学家可以把大地的内部,在其刚发生时,看作一个巨大的动物,从它的混沌状态生出种种的活物来,其形状并不显出那么多的类似性的,而这些活物又生出其他的活物来,是更适应于它们的生长环境与其相互的关系的,于是就把那生育母亲的生产局限于确定的、再不能更有变动种类,而形状的多样性就固定下来,由于那多产的形成力量已经停顿了,——可是,虽然如此,自然的考古学家毕竟不能不把一种适合于一切这些生命形状的组织,归之于这个普遍共同的母亲,因为,不然的话,动植物界种种产品的有目的的形式的可能性就成为完全不可想象的了。①但是在他把这一切归之于自然的时候,他只是把解释的根据向后更推进一步,而离开目的原因这个条件,并不能硬说他就已经把那两界的产生弄清楚了。

乃至谈到有机类的某些个体所经过的不知其所以然的变化,我们发现这样变化的性格是遗传的,吸收进生产力量里面去的,在这些地方,我们不能对它形成其他适合的判定,而只能说它是原来有在于物种里面,为了种族的保存的、一种有目的的天禀的一凑巧性发展。因为在一个有机物的完全内部的目的性中,同类产生是和这个条件密切联系着的,那就是,凡在这样的一个目的的体系中不属于它的未发展的原始天禀之一的就不应该吸收进生产的力量中去。一经我们离开这条原理,我们就不能确实知道现在在一个物种中 ①这种假设,在理性说来,可以称为一种大胆的冒险行为;可能乃至在最尖锐的科学家之中,很少人的心中未曾有时想到它的。不能说这是象异质产生( generatio aequivoca)那样是不合理的,所谓导质产生的意思,是说有机物乃是从组织的无机物质产生出来的。从名词的最广泛承认的意义上说来,上述的产生依然还是同质的产生( generatiounivoca),因为它所指的意思还是某有机物从另一个有机物产生出来,虽然同是在有机物这一类之内,只是在细节上不同而已。正好象是说,我们认为某些水生动物逐渐变为沼泽动物,而经过某些世代之后,这些沼泽动物又变为陆地动物,这样说法,在单纯的理性的判断中,并无验前自相矛盾之处,只是经验没有提供什么实例出来罢了。反之,就经验的范围来说,我们所知的一切产生都是同类的产生( generatiohomonyma)。它不但是同质的( univoca),有别于从一种非有机的实体的产生,而且从它生出来的产物,在其结构上是和产生它的物品同一类型的,而在我们经验的范围内,并没有碰见过什么异类的产生( generatio heteronyina)。——原注所发现的形式的许多成分是否同样属于不必然而没有目的的根源的了,而目的论这条原理,就是说,任何保存在物种的繁殖里的东西都不应该断定为毫无目的性的,就会变成不可靠的,而只对于原始的祖先才是有效的,然而对于这个原始的祖先,我们的知识是不能追溯得到的。

有人觉得不能不对于一切这种自然目的采取评定的原理就是一种知识体系论的知性。休谟的答复就是提出这种反驳的意见说,我们可以有同样的权利来问,这样的一种知性又怎样有其可能呢?他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同样可以问,在一种同时具有理智能力与执行能力的知性这个概念中所预先假定有各种各样的能力与属性的存在者里面这种目的论的巧合是怎样有其可能的。但是这种抗议只是空谈而已,因为包围着关于一个含有目的的而且唯有通过目的才可为人所了解的东西的产生这个问题的整个困难,乃是基于对于这种产物里尚许许多多外在地存在着的要素的综合其根源的统一性。因为,如果是把这个根源放在作为一种单纯的实体看的产生原因的知性里面,那末上述的问题作为一个目的论的问题来看,就充分地得到解答了,可是,如果只是在作为许多外在地存在着的实体之集合体这个物质中来追求那个原因,那就完全没有它的复杂结构的内在有目的的形式所需要的统一性原理。我们的知性所只能想象为目的的种种产生中的物质的独裁权(Auto- kratie)就成为毫无意义的名词了。

这就说明何以有些人,一方面想要找到物质客观有目的的种种形式的可能性的最高根源,而另一方面又不承认这个根源有其知性,然而把世界整体或者是变为一个无所不包的实体(泛神论)或者变为不过只是上面的实体的一种较为明确的形式,即位存于一个单一的单纯实体的许许多多确定性的复杂体(斯宾诺莎主义)。这些人的目标就是要从这种实体得出一切有目的性所作为先决条件的东西,那就是根源的统一性。事实上,由于他们关于单纯实体的纯然本体论的概念,他们实在也做了某事情来满足问题的一种条件——那就是,谈到一个目的时所意味着的统一性,但是关于另一条件,他们就没有说到什么,那另一条件就是这个实体对于它的作为目的看的后果的关系,而这个关系也正是问题所要求的给他们的本体论的根源以其更确切的确定的东西。结果就是他们无法解答整个问题。至于谈到我们的知性,这个问题,除了按下列的条件外,是绝对不能解答的。首先事物的原始根源必须描写为一种单纯的实体。再则作为单纯的实体来说,它的属性,就其对于它就是它们的根源的自然形式的特定性格的关系就来——那就是有目的的统一性这个性格——必须描写为一个有理性的实体的属性。最后,由于我们在我们只能作为目的看才能想象为有其可能的每一个东西里所发现的不必然性,就必须把这个有理性的实体对于自然形式的关系描写为因果作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