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对于鉴赏的关系

评定美的对象作为美的对象要求着鉴赏力,对于美的艺术自身,产生美的艺术却要求着天才。

如果人们把天才看做对于美术的才能(含着这名词的特有的意义),并且在这目的之下分析诸机能——这些机能必须集合起来才能构成这才能的——,那么,必须准确地规定出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区别。自然美的评定只需要鉴赏力,而艺术美的可能性是要求着天才的(在评判这一类的物品时必须照顾到这一点)。

一自然美是一美的物品;艺术美是物品的一个美的表象。

评定一个自然美作为自然美,不需预先从这对象获得一概念,知道它是什么物品,这就是说:我不需知道那物质的合目的性(这目的),而是那单纯形式——不必知晓它的目的——在评判里自身令人愉快满意。但是如果那物品作为艺术的作品而呈现给我们,并且要作为这个来说明为美,那么,就必须首先有一概念,知道那物品应该是什么。因艺术永远先有一目的作为它的起因(和它的因果性),一物品的完满性是以多样性在一物品内的协调合致成为一内面的规定性作为它的目标。所以评判艺术美必须同时把物品的完满性包括在内,而在自然美作为自然美的评判里根本没有这问题。固然在评判里主要地是考虑到自然界里有生命的诸对象,例如人或马,一般地也涉及客观的合目的性,以便对它们的美来评定;但因此那判断也不再是纯审美的,即单纯的鉴赏判断了。自然不再是按照它显现为艺术来评判,而是在于它确是作为真实的(固然超人关的)艺术。这种目的论的判断构成审美判断的基础和条件,我们必须顾念到这点。在这样一个场合假使人说道:这里是一美女,人们事实上所思想的也不外于:大自然在她的形体里表象着妇女躯体构造的诸目的:因人须超出那单纯形式眺见一个概念,以便那对象在这方式里通过一逻辑制约了的审美判断而被思考着。

美的艺术正在那里面标示它的优越性,即它美丽地描写着自然的事物,不论它们是美还是丑。狂暴,疾病,战祸等等作为灾害都能很美地被描写出来,甚至于在绘画里被表现出来。只有一种丑不能照实在的那样表现出来,而不毁灭一切审美的愉快,毁灭艺术的美,这就是那令人作呕的现象。因为在这一奇异的,纯粹基于想象作用的感觉里,那对象好像是逼迫着我们来容受,而我们却强力地抗拒着,因而对象的艺术的表象和这一对象自身的性质在我们的意识里不能区别开来,从而前者不可能作为美来看待。所以雕塑艺术,因在它的作品上艺术和自然几乎不能区别,它们必须把丑恶的对象从它们的表现范围内屏除出去,因而把死亡(用一美的神灵),战争(用马尔斯战神)通过一个寓意或属性来表达,以便使人乐于接受。这就是说间接地通过理性解释的媒介而不是由于单纯审美的判断力。

关于一个对象的美的表象我们只说到这里,它在本质上只是一个概念的表述的形式,通过它那概念被普遍传达着。把这形式给予美的艺术却需要鉴赏力。这种鉴赏力是艺术家由于许多艺术作品及大自然范本的观摩练习出来和改正过,而运用在他自己的创作里,并且经历一些常常辛勤的试验发见了那个形式使他的鉴赏力感到满足。所以这形式不是一种灵感的事业或心意诸能力自由飞腾的结果,而是一缓慢的,甚至苦心推敲,不断改正的结果,以便把它(形式)适合着思想而同时仍不使心意诸力活动的自由受到损害。

鉴赏却只是一评判的而不是一创造的机能;所以适合着它的并不因此就是一个美术的作品;那也可能是隶属于有益的和机械的产物,这产物的形成是按照着规定法则,而这些法则人们能够学会并准确地遵守。但那令人愉快的形式——人们所加付予它的——却只是一传达的工具和演述的手法,在这里面人们尚能在某种程度上保持自由,虽然他是束缚在一规定的目的上面的。所以人们要求那桌上用具或一道德论文,甚至一个说教必须在自身具备着美术的形式,而又不显得是故意造作的。但人们并不因此就称它们为美术创作。隶属于后者将是一首诗,一出乐奏,一个画廊等类。这里人们会在一个应该成为美术的作品上面有时见到有天才而无鉴赏,在另一作品上见到有鉴赏而缺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