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情状来看对自然界的崇高的判断

美丽的自然有无数的事物,我们要求每个人同意我们对于它们的判断,并且我们期待着这种一致性而不常致于失错。但是关于自然里崇高的判断我们却不能期望那样容易获得一致。因为在这里,好像要求着的不仅是审美判断力并且也是认识能力的大大的修养,这是基础,以便人们能够对于自然对象的这项优越性下一个判断。

心意对于崇高的情调要求着心意有一对于诸观念的感受性。因为在自然对于观念的不相应性里正是建立着那对于感性可怕的对象——自然对于观念的不相应性是以观念为前提以及想象力的紧张努力,想把自然作为一个图式来容纳观念。——这对象却同时又吸引着人:因为那是一种强力,理性把它施于感性,以便感性适应着它(理性)的本身的领域(即实践的领域)来扩大,并且让它眺望到那无限,这无限对于那感性是一无底深渊。事实上,若是没有道德诸观念的演进发展,那么,我们受过文化陶冶的人所称为崇高的对象,对于粗陋的人只现得可怖。他将在大自然在破坏中显示暴力的地方,在它的巨大规模的威力面前,他自己的力量消失于虚无时,他看到的将只是艰难,危险,困乏,包围着深陷在里面的人们。所以那好心肠的,此外却很懂事的沙福伊的农夫(如骚苏尔先生所记述的)毫不思虑地唤雪山的爱好者做傻子。谁能说他是完全没理的,假使那位观察者在这里冒危险,像大多数的旅行家常做的那样,只是由于爱好,或是为了将来能写一篇动人的描述。这一来他的目的,却是给予人们以教导,这教导里具有提高心灵的感觉,这正是这位好人在他的旅行里附带着给予他的读者们的。

但是对于大自然的崇高性的判断,虽然需要文化修养,(且超过对美的判断),却并不因此首先是由文化产生出来的和习俗性地导进社会的,而是它在人类的天性里有它的基础的。那就是对于(实践的)诸观念(即道德的诸观念)的情感是存在天赋里的。具有健康理性的人同时推断每人都禀具着,并且能对他要求着。

在这上面建立着赞同我们对崇高的审美判断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是我们同时包含在这判断之内的。一个人对于我们认为美的自然事物淡漠,我们就怪他没有鉴赏力,这个人对于我所判为崇高的无动于衷,我们就说他没有情感。但这二者我们要求于每个人,并且,假使他有一些文化的话,我们就设定他是具有着这些的;只是有这么一个差别,即:因为在前者里面(译者按:即对美的判断)判断力把想象力只是联系到作为概念的机能的悟性上面的,于是向每个人都要求着(赞同),在后者的场合(译者按:即对崇高的判断,却因为在里面想象力是联系到作为观念的机能的理性上面的,只在下面一个主观性的前提之下要求着(赞同),这就是人类内里的道德情绪,但是这个我们相信有权设定于每个人。

由于这样,我们对于这项审美的判断(译者按:即崇高判断)也付予必然性。在审美判断的这个“情状”里,——即在它要求着必然性的情状里,——对于判断力的批判存在着一个主要的契机。因为它正任这些审美判断上使一个先验原理显示出未,而把它们从经验心理学里提升起来,——在经验心理原是它们将埋葬于愉快与痛苦的诸情绪的下面,(只是带着一个无所说明的形容词:精微的情感而已)——以便由于它们的媒介把判断力放置进以先验原理为基础的一类里去,而作为这一类又把它拖进先验哲学里去。

关于审美反省判断力的解说的总注在和愉快感情的关系中一个对象或是属于快适,或是属于美,或崇高,或善(绝对的)。(juoundum, pulchrum, sublime, bone-stum)快适作为欲求的动机一般是属于同一种类的,不管它是从那里来的和这个表象(客观地看来,是感官的或感觉的表象)是怎样相异的种别。因此在评判它对于心情的影响时只顾到那些刺激的量(同时的和相继的)并且有几分只顾到快适感觉的大小:而这个却只能让自己作为量来了解。它也没有教养作用,只是属于单纯的享乐而已。

美却与此相反,它要求着对象的某种一定质的表象,这质是能够被了解的和能被还元于概念的,(即使在审美判断里并不引导到这上面去),并且由于它同时教人注意愉快情绪里的合目的性,因而也教养着人。

崇高只存在那个关系中,在那关系里感性的东西在自然的表象里被判定能够从事于可能的超感性的用途。

那绝对的善,主观方面,就它对情感发生的影响来评判(道德情感的对象)作为主体的诸能力的规定可能性通过一个绝对强制的规律的表象——它首先是通过一个基于先验的概念的必然性的情状来区别自己的,这必然性不但包含着要求每个人同意并且是命令,而它本身不是隶属于那对于审美的,而是对于纯粹智性的判断力。并且在一个不是单纯反省的,而是规定着的判断里它不是附与自然,而宁是附与自由。主体通过这个观念的规定可能性,并且这个主体也在感性上面遇到阻碍,同时却通过克服超越了他,能把这作为他的状况的变相来感觉,这就是道德的情绪,而这竟同审美的判断力和它的形式的诸条件在这范围内相近似,以致于它能够把那根据义务的行为之规律同时作为审美的,即作为崇高的或也作为美的来表象,而不损及它的纯洁性:但,假使人们要把它和快适的情感安放在自然的联系里去,那么,这就不会实现了。如果人们从以上对两种审美判断的解释引出结果,就会从那里得到以下的简短的说明:

美是那在单纯的(即不是依照悟性的一个概念以官能的感觉为媒介的)判定里令人愉快的。由此自身得出结论,即必须是没有一切的利害兴趣而令人愉快的。

壮美是那个通过它的对于官能的利益兴趣的反抗而令人愉快的。

这二者作为对审美的普遍有效性的判断的解释是归结于主观的根据,即:一方面是感性的根据,当它便利于悟性的静观时,另一方面与此相反,当这主观根据逆着这感性而协助实践理性的诸目的,但二者仍是结合于一个主体之内,在对道德情绪的关系中是合目的性的。美替我们准备着,对某一物,甚至于是自然界,爱好;壮美,(崇高)使我们在它反抗着我们的(感性的利害感时),崇敬它。

人们可以这样来描写崇高:它是(自然界的)一对象,它的表象规定着心意,认为自然是不能达到诸观念之表现的。

严格的讲,和逻辑地来考察,诸观念是不能表现出来的。但是如果我们为着直观自然界而扩张我们的经验性的表象能力(数学的或力学的):那么,理性就会不可避免地参加进来,它作为思维绝对总体的不受限制性的机能,而引起那心意的企图,(尽管是无效的):使感官的表象去适合这个。(译者按:即适合这无限制的大全体)这个企图和那感觉——即感觉到通过想象力不能达到观念——自身是我们的心意里的主观地合目的性的表达,当我们为着心意的超感性的使命运用想象力并且迫使我们,主观地把自然自身在它的整体性里,作为某些“超越性的东西”的表现来思维,而不能做到使这个表现是客观性的。

因为我们不久就会觉到,在空间和时间里的自然界是全然没有那个“绝对无待的”,因而也就没有绝对的大,而这却是被最普通的理性所要求着的。正由此,我们被提醒,我们只是和一个作为现象的自然界有交涉,而这个自然界本身却只被视为一个自然自体(这是理性在观念里所具有着的)的单纯表现。但这个“超感性的东西”的观念,我们固然不能进一步去规定它,因此对自然界作为这观念的表达不能来识知,而只能去思维,它(这观念)将通过一个事物对象在我们内心里唤醒,对于这对象的审美的评价迫着想象力达到它的极限,或是通过扩张(数学的),或是通过对心意的威力,这想象力基于情绪的一个使命的感觉(道德情绪),完全超越过自然的领域。根据这观点,对象的表象被评价为主观地合目的性的。

事买上一个对大自然崇高的感觉是不能令人思维的,假使不是把它和心情的一种类似道德的情调相结合着。虽然对于自然的美的直接快感也是以某一种思想样式的自由性为前提和培育着的,这就是说这快感对官能享乐的是有独立性的,但通过这个更多地是自由在活动多过于在一合规律性的事务之下所表象着的:这却是人类道德的真正的特质,在这里理性必须对感性施加威力,只是在对崇高的审美判断中这个威力是表象为通过想象力自身,作为理性的一个工具,来发挥着的。

因此对于自然的崇高的愉快只是消极性的,(与此相反,对美的愉快却是积极性的)即一种通过想象力自身,夺去了想象力的自由的感觉,由于不是按照经验的使用法则而是按照另一规律规定着的。通过这个,它(想象力)获得一种扩张和势力,这势力是大于它所牺牲掉的,这势力的根据是它自己所不识知的,代替着这个,它感觉着这牺牲或这剥夺,并且同时它自己所屈服着的原因。在观看高耸入云的山岳,无底的深渊,里面咆哮着激流,阴影深蔽着的,诱人优郁冥思的荒原时,观看者被擒入一种状态,接近到受吓的惊呼,恐怖和神圣的战慄,却又知他自身是处在安全之中,不是真实的恐惧,只是一种企图,让我们用想象力达到那境界,以使感觉这同一个的机能的力量把那由此激起的心情的活动和心情的悠静结合在一起,以致于我们自己能对内在的和外在于我们的自然界超越,在它(自然)能影响我们的自觉幸福的范围以内因为依照着联想法则的想象力,那使我们的满意的状态是受着物理法则的支配;但正是它依照判断力的图式主义的诸原理(从而当它属于自由的支配的限度内)是理性和它的诸观念的工具。但是作为这个,它是一种势力,维持着我们对于自然诸影响的独立:把那按照前者是大的东西,作为小的来蔑视,并且这样把那绝对大的东西只在他自己本身的(主观的)使命里来安置。审美判断力的这种反省,升高自己达到对于理性的适合性,(却没有一个关于理性的规定的概念),表象着那对象自身由于想象力在它的对于理性(作为诸观念的机能)的最大限度的扩张中的客观的不适合性——却作为了主观的——合目的性。

人们在这里一般地应该注意,如上面所已提醒的,即是在判断力的先验的美学中必须只谈到纯粹的审美诸判断,因此不应从那些自然界的优美及崇高的诸对象里吸取例证,而这些都是以一目的的概念为前提的。因为这样它将或是目的确的,或是自身只是根基于对一对象的感觉(愉快和痛苦)的,因而在第一场合里不是审美的,在第二场合里不单单是形式的合目的性的。如果人们称呼星天的景象为崇高,那么,人们必须在评定它时,不是以诸世界的概念——这些世界被具有理性的东西居住着,我们眼睛所看见的在我们头上布满着空间的光亮的点点子是作为那些世界的诸太阳在很合目的性地为它们安置的圈圈里运动着——做根据,而单是,如人所见,作为一广阔的包罗一切的穹窿;而且我们必须只在这个表象之下安放崇高,这是一个纯粹审美判断赋予这对象的。正是如此,我们观看海洋时不是任用一些(非直接观照里所具有的)知识来丰富它的场合里去思维它,例如作为一个水族群居的广大的领域,作为大的水库以备蒸发,这些蒸发用云雾充塞空气以便丰饶陆地,或作为一种要素,它虽然使诸大陆隔离,却又使相互间的交通在它们里面成为可能:因为这只是一些目的论的判断。但人们必须把这海洋像诗人所做的那样,当他在静中观看时按照着眼前所显现的,看作一个清朗的水镜,仅只是被青天所界着;但是,如果它动荡了,就会象一吞噬一切的深渊,这就能够发见它的崇高雄伟。

同样,我们也能谈人的形体里的崇高和优美,只是我们的判断的不是依据目的性的概念,寻问他的肢体各部是为了什么目的,(这就不是纯粹的审美判断了)在我们的审美判断里不包括他们是否符合目的的问题,虽然它们也要不违反那些目的,这也是审美愉快的一个必要的条件。审美的合目的性是判断力在它的自由中的合规律性。对于对象的愉快是系属于那个关系,在这关系里是我们活跃着想象力的:只是它在自由的活动里自己为自身维持着这心意。设若与此相反,另一某事物,例如官能的感觉或悟性的概念规定着判断,那么,在这场合它固然是合规律性的,但却不是自由的判断力的判断了。

若果我们谈到知性的美或壮美,那么,第一点,这些术语是不完全正确的,因为它们是审美的表象样式。假使我们仅仅是纯粹的知性者(或我们只是在思想里把我们看作是这种性质),就会在我们的内心里根本碰不到它们。

第二点,尽管两者知性的美与壮美)作为一个知性的(道德性的)愉快的对象固然在以下范围内可以和审美的愉快结合着,即当它不是基于任何利害兴趣时,但它们在那里面究竟仍然很难同后者结合为一,因为它们应该激动起一种兴趣,这兴趣,如果那表达要和审美评赏里的愉快相适应,这兴趣在这里面除掉作为通过一感性的兴趣外是不能实现的。这感性的兴趣是人们把它结合在那表达里面的。但因此又指历了知性的合目的性,使它混浊不纯了。

一个纯粹和无条件的知性愉快的对象是那“道德律在它的威势中”,这威势是它在我们内部对于心意的一切和每个在它前面先行的动机所施加的;并且因为这个感势在本质上只能通过牺牲使自己显示为审美的,(这就是一种掠夺,虽然是为了内在的自由,却又与此相反,在我们内心揭出这超感性的机能的不可窥探的深度和它的伸延到无限制的后果):所以从审美方面来说,那愉快(在对感性的关系中)是消极性的,这就是说反抗着这利害感,但从知性方面来看,却是积极性的,并且和一种兴趣相结合着。由此得出结论:那知性的,在自身合目的性的(道德的)善,从审美角度来评判,必须表象为并不只是美,而更多的是崇高。因此它唤醒的是尊敬的情绪(这是轻视魅惑力的),更多过于爱与亲切的倾向。因为人的天性不是出乎自身,而是由于理性对感性所施的强迫来协应着“善”的。与此相反,我们在我们的外面或是也在我们内里(例如某些情操)所称呼为崇高的,只是表象为一种心意的力量,通过道德的原则克制了感性界的某些一定的阻碍,并且由此成为有趣味的。

对于后者我要再多淡一下。善的观念和情操结在一起唤做兴奋 (Enthusiam),这个心意状态似乎崇高到这样的情况,以致人们认为:没有它,伟大的事业不能完成。但是每一情操在它的选择目的里是盲昧的①或是它虽是通过理性获得的,而在执行中是盲昧的;因为它是心意的那一运动,它使对原则的自由思考不可能,以便按照这些原则来规定。因此它不能在任何一种形式里值得理性的愉快。就审美观点上来说“兴奋”是崇高的,因它是通过观念来奋发力量的。这给予心意以一种高扬,这种高扬是比较那个经由感性表象的推动是大大地增强了和更加持久。但是(这好像很奇怪)一个心意强调坚持它的原则时所表现的“漠然无情”也是崇高的,并且是在更加很优越的形式里。因为它同时具有纯粹理性的愉快在这方面。只有这样一种心意状态叫做高贵:(这个名词以后也应用到别的事物上去,例如屋宇,衣服,书法,身体态度等等)。如果这些事物不但引起惊异(超过了预期的新奇事物表象所引起的情操)并且引起惊赞(这是一种惊异,在新奇感消失后仍然存在着)。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当观念在它们的表达里无意地和无技巧地和审美的愉快相比应着。

①情操( Affeet)是和癖性( Leidennchaften)在种别上相异。前者只关系到情感,后者是属于意欲能力,并是一切这样的倾向,它们使一切想通过诸原则来规定放肆的欲望发生困难或是不可能。前者是爆发的和无思虑的,后者是持续的和考虑过的:所以不快意作为愤怒是一情操,但是作为恨(仇恨)是一癖性了。后者永不能够以及在任何关系中被称做崇高。因为在情操里任何的自由固然被阻滞了,而在癖性里却是被取消掉了。——原注。

每一属于敢做敢为性质的情操(即是激起我们的力量的意识,克服着每一障碍)是审美上的崇高,例如愤怒,甚至于如绝望(例如愤懑的,而不是失去信心的绝望)。但属于软弱的,溶解的那一类的情操(这情操使反抗的努力自身成为不快的对象,)本身是没有任何的高贵,却能够算进心情态式的美里面去。因此那些能够强烈到成为情操的诸种感动也是很相差异的。人们有勇敢的,也有温柔的感动。后者,当他高升到情操时,是完全无用的;这一类的倾向唤做伤感的态度。一种对人同情的痛苦,它不愿意自己让人安慰,或者这痛苦是系于架空想象的不幸,以至于由空想达成错觉,仿佛成了真实的,如果我们让这样架空的痛苦来在我们心里,这就证明了和造成了一个温柔的,但同时是软弱的灵魂,这灵魂揭示着一个美的灵魂,这固然能称做空想的,却甚至于不能一次称做热情的。某些小说,哭哭啼啼的戏曲,肤浅的道德教条,它们玩弄着(但似是而非的)所谓高贵的意念,实际上使人心萎弱不振,对于严格的义务教条又失去感觉,使人对我们人格里人类庄严的一切尊敬,和人类的权利(这是和他们的幸福完全不同的东西),根本上一切坚固的诸原则,失去能力。又如一个宗教的说教,它宣传匍匐在地,卑鄙地求恩宠和胁肩谄媚,放弃一切对自己能力的信心,以对抗我们内部罪恶;代替雄壮的决心,来动员我们内部在一切的脆弱中仍然残留的诸力量,以期克服各倾向。假的谦虚,它在自我蔑视里伪善的啜泣的后悔里和一个只是忍苦的心情悲态里,安置那一样式,即人们怎样才能使那最高存在满意!种种这些,是很难和属于美的事物相共处的,更谈不上和那能够列入心意状态的崇高性了。

但即是那些强烈的诸心情感动,它们或是在教化的名义下和宗教的诸观念,或是作为只是属于文化而和包含一个社会利益的诸观念相结合着,即使它们扩张着想象力,也绝对不能够要求那个荣誉,说它是崇高性的表达,如果它们不留下一心意的情调,这心意的情调,虽然是间接地,却具有着对于那意识的影响,这意识就是那自觉到纯粹知性的合目的性在其自身所带有的——超感性的——东西的强度和决心的意识。因为一般地讲来,一切这类诸感动只是属于人们由于健康的原因而喜爱的运动。随着情绪活动的震荡后而来的舒适的疲倦,即是从我们内部一切生活精力重新恢复了平衡所产生的健康感的享受。归根结底,这种享乐是和那东方诸国的享乐家通过按摩他的身体,温和地压迫和屈折他的肌肉和关节所得的享受一样。只是在前者那动的原理大部分在我自身之内,而后者却与此相反,完全是从外面来的。所以有一些人自以为通过听一次讲说就树立了自己,其实这里面却丝毫没有什么东西(没有何等善的格律的体系)建立了起来,或者以为通过看一个悲剧改善了,其实他只是对于幸运地驱散了寂寞无聊而高兴。所以崇高必须和思想的样式关联着,这就是和诸格律关联着,以便赋予知性和理性诸观念以对于感性优胜的势力。

人们不必忧虑,对崇高的情绪会由于这一类的对感性完全消极性抽剥的表现方式会遭到减损;因为想象,尽管它在超越了感性的境地上见不到什么它能安顿自己的东西,却正是通过这些局限的祛除感到自己的无限制:并且那一游离孤独正是表现无限,这无限的大现固然因此除作为单纯消极的表现以外,不能有别的,它却仍然扩张了心灵。在犹太人的法典(出埃及记)里恐怕没有别处比下面的命令更为崇高的:“不可为自己雕刻偶象,也不可作甚么形象来比拟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只有这个命令可以理解犹太民族在他的文明旺盛时期,当它把自己和别的民族相比较时,对它的宗教所感的热情,或谟哈默德教里注入自心内的那自尊心。同样,这情况也见于道德法则的表象和我们内心对于道德性的禀赋。那是一完全迷妄的忧虑,假使人们以为把道德性里的一切能付与感性的东西全剥削掉了,这道德性就会只是冷酷的,无生气的赞许,并且在自身不能伴有鼓动力或成动。恰正与此相反,因为,在那里,当诸感官在自己面前不再见到任何物时,而那不可错认的和不可磨灭的道德的观念却仍然留剩下来,这时却更加需要把那无限制的想象力的高扬加以抑制,不让它昂进到激情,这种需要更胜过由于害怕这些诸观念的无力便替它们在形象和幼稚的道具里找帮助。所以许多政府也乐于允许宗教尽量备这一类附属品,用此试图夺去下属把他的精神力扩张到超出界限的努力和能力。这些界限是人任意地设定的,并且通过这个,人们能够对于他,作为被动的,容易对付了。

道德性的纯洁的高扬心灵的,单纯消极的表现与此相反,不带来何等狂谵幻想的危险,这狂谵幻想是一种迷妄,想超越感性的一切界限去看,这就是,依照诸原则去做梦(用理性来妄诞放肆);正是因为在它那里那个表现仅是消极的;因自由观念的不可究性割断了一切积极表现的道路:但在我们内心里的道德律是在它自身充足的,并且自本源地规定着,以致于绝不允许我们向它以外去找一个规定原理。如果热情能和迷妄,那么妄诞幻想就能和痴呆相比拟,后者(痴呆)是在一切东西里最不能和崇高相容的,为什么?因为它是穿凿可笑的。在作为情操的热情里想象力是无控制的。在作为妄涎的幻想里根深蒂固的偏执的癖性是无规则的。前者是一时的偶然,最健康的知性也会遇到。后者却是一个毁灭他的疾病。

朴素单纯,(无艺术的合同的性)就是自然界在崇高中的,也就是道德性在崇高中的样式,这道德性正是第二个(超感性的)自然,从它我们只知道那些诸规律,而不能通过直观来达到那在我们自己内心里的超感性的机能,这机能是含蕴着这立法的根据的。

还要指出的是,对美的和对崇高的愉快不仅是由于普遍的可传达性从其它的审美性的诸判断中辨别出来,而且由于这社会性的本质(在社会里它能被传达)获得一兴趣,尽管从一切社会脱离能被视作某种崇高,如果这脱离是基于超越一切感官利益以上的诸观念的,自己满足,即不需求社会,而非不喜社交,逃避社会,这是接近于崇高的,就像那对一切欲求的超脱。与此相反,由于厌世,仇恨人类而逃避人类,或是因为他把人类当做他的仇敌来畏惧,而对人羞怯胆小,一部分是丑恶,一部分是可鄙。尽管这样,仍有一样(所谓非本质地的)厌世,在许多好心肠的人的禀赋里具有这倾向,和年龄俱深,他对人类的善意仍然是充分仁慈的,但由于长期的痛苦经验已经使他对人类的喜悦心大大丧失了。因此倾向于孤独避世,空想的愿望寄托于一个冷静的乡居,或者(在年青的人们)梦想的幸福寄托于一个世人不知的孤岛,想在那里和他的小家庭共度一生。鲁滨逊式小说的作家和诗人正是那样善于利用这种人们心理的,这给我们提供了证据。在我们自己认为重要和伟大的目标的进行中间,人们相互给与一切能够想到的苦恼,是和那个观念:即他们能够是,假使他们意愿的话,正相矛盾,并且对那热烈的愿望,希望见到他们改善,那样地相反,因而,为了不恨他们——人是不能爱他们的——放弃一切社交的快乐,好像还是自己的一个小小的牺牲呢。这种不是对于命运所加于别人的不幸的悲哀(在这场合同情是原因),而是对于人们相互制造不幸(在这场合悲哀是根基于在原则意义里的反感),这悲哀是崇高的,因为它是根基于诸观念的,而前者(译者按:即基于同情对于别人不幸而悲哀)却只能看做是美的。上面所说的既有才气又富于学识的骚索尔(Saussure)在他的阿尔卑斯山旅行记里谈到一沙渥的山峰,“好人峰”,他说道:“在那里统治着某种无趣味的悲哀”。那么,他竟是认识到一种有趣味的悲哀了。荒寒寂寥的境界给予人们这种悲哀,人们能够设想自己身入此境,以便从此对世界不闻不问,这境界必须不是那样不可居,对人们只供应一个非常艰辛的活动场所。——我指出这一点,用意在于提醒:悲痛之情(不是气力沮丧的悲哀)也能列入勇敢的情绪,如果它是在道德观念里具有它的根据,如果它是植基于同情心,并且在这场合也表现可爱,那它就是单隶属于融解着的情绪,指出这一点为了使人注意:只有在前一场合的情调才是崇高的。

用现在已经阐述了的,关于审美判断的先验的解释,也可以和布尔克 (Burke)和我们中间许多思想敏锐的人士所做的生理学的解释作一比较了,看看对崇高阳美的单纯的经验的解释将导向何处。布尔克,①在这一类的处理方法里也值得被看作最优越的作者,他在这方向里作出如下的论断:“崇高的情绪植根于自我保存的冲动和基于恐怖,这就是一种痛苦,这痛苦,因为它不致达到肉体部分的摧毁,就产生出一些活动,能够激起舒适的感觉,因它们从较细致的或较粗糙的脉络里净除了危险的和阻塞的涩滞物,固然不是产生了快乐,而是一种舒适的颤慄,一种和恐惧混合着的安心”。(原著第 223页)美,他认为它是基于爱,(他要把爱和嗜欲分别开来)他把它归结到身体诸纖维的软弱,弛缓和萎缩,也就是在快乐面前的一种柔化,融解,疲惫,一种消沉,衰减,虚脱。”(原著第 251—252页)他继而证实这种解释方式不仅是通过那些场合,在这里面想象力在和知性,并且甚至于和官能感觉的结合中能够在我们心里激起对美和对崇高的情绪。这种对心意诸现象的分析作为心理学的记述是非常美好的,并且对于经验的人类学的人们最喜爱的探究提供丰富的资料。不可否认,我们内心里的一切表象,不论它们是否客观上只是感性的,或完全理性的,在主观上是能够和快乐或痛苦结合在一起的,无论这二者将是怎样地不能觉察。(出为它们刺激着生活的情绪,并且它们中间任何一个,当它作为主体内的变态时,不能是漠然无感的);甚至于象伊比鸠派所主张的,快乐和痛苦最后总归是身体的,尽管它们可能是从想象,或竟然是从悟性的表象开始的:因为生活而不具有身体器官的感觉,那只是他自己的存在的意识,而不是舒适或不快的感觉,这就是促进或阻滞生活力的。因为心意单纯在它自身仅只是生活(生活原理自己)。而阻滞或促进必须在它自身以外又仍在人以内,这就是在和它身体的结合里,去寻找。

如果人们把那对于对象的愉快完全只安放在以下这场合,即对象只是通过刺激或通过成功使我们快乐,那么,人们就不能期待别人对我们所下的审美判断同意。因为关于这点,每个人有理由只问问他私自的感觉。但在这场合一切关于鉴赏的检察都停止了。除非把别人由于他们的判断的偶然的吻合的范例,对我们做成赞许的规范。我们都很可能反对这原则而依靠着自然的权利,把那基于直接感情的判断服从着自身的而不是别人的感觉。

所以,如果那鉴赏判断不能被看作是个人私自的,而必然看作是多数人的,按照着它的内在性质,这就是由于自身,不是为了给予别人的鉴赏做标本,如果人们这样地评定它,它可以要求每个人必须对他同意:那么,对这鉴赏判断必须有任何一(无论是客观性的或主观性的)先验原理做根基,人们通过探索心意变化的经验的规律是达不到这先验原理的:因为这些经验规律,只使人们认识如何判断,而不下命令,“应该怎样判断”,而且这命令是绝对的,同样,这命令并且以那种鉴赏判断为前提,即那愉快须直接地和一个表象相结合着。所以审美判断之经验的解释常常可以作为开始,把材料收集起来供给一个较高级的考察。这能力的先验的探讨仍然是可能的,并且是本质地属于鉴赏的批判。因为鉴赏若没有先验的原理,它就不可能评判别人的诸批判,并且对它们也只能是好像具有某些的权利来下赞否的判决。剩下的属于审美判断力方面的分析首先包含着以下的部分:

①依照他的著作:《关于我们的美和崇高的概念之起源的研究》德译本。里加·哈蒂罗黑出版, 1773年。—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