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势力的自然

关于自然界的力学的崇高。

关于自然作为一种势力,乃是一种对于诸种大的障碍优越的机能。它叫做一种威力,假使它对于那自身具有力量的抵抗也是优越的。自然,在审美的评赏里看作力,而对我们不具有威力,这就是力学的崇高。

假使自然应该被我们评判为崇高,那么,它就必须作为激起恐惧的对象被表象着。(虽然不是反过未每个激起恐惧的对象在我们审美的判断里被看做崇高)因为在没有概念的审美的判定里,这对于诸障碍的优越性只能按抵抗的大小来判定。但现在我们所努力抵抗的对象是一灾祸。如果我们见到我们的力量对它不相应,它就是一个恐惧的对象了。所以对于审美的判断力自然只能在这范围内作为力量,亦即值得称做力学的崇高,当它被看作为恐惧的对象的时候。

但是人们能够把一对象看做可怕的,却不对它怕——这就是假使我们对它这样地判断着:我们仅是对自己设思这场合:我们愿意对它实行抵抗,而一切的抵抗都将是无效的。道德君子敬畏着上帝,而不对它害怕,因为反抗上帝和他的训条的想念这是他不必忧虑会有的事情。但是每个这样的场合他却承认是可怕的,这就是他设想这场合在自身并不是不可能有的。

谁害怕着,他就不能对自然的崇高下评判,就像谁被偏爱和食欲支配时,就同样不能对美下评判。前者避开向一个使他恐惧的对象眺望。对于一个叫人认真感到恐怖的东西,是不可能发生快感的。所以从一个重压里解放出来的轻松会是一种愉快。而这愉快,因为它是一个从危险的解脱,就会同时抱定主意,不再去冒那个险了啊,甚至于不愿再回想到它,更不必说再度去寻找机会了。

高耸而下垂威胁着人的断岩,天边层层堆叠的乌云里面挟着闪电与雷鸣,火山在狂暴肆虐之中,飓风带着它摧毁了的荒墟,无边无界的海洋,怒涛狂啸着,一个洪流的高瀑,诸如此类的景象,在和它们相较量里,我们对它们抵拒的能力显得太渺小了。但是假使发现我们自己却是在安全地带,那么,这景象越可怕,就越对我们有吸引力。我们称呼这些对象为崇高,因它们提高了我们的精神力量越过平常的尺度,而让我们在内心里发现另一种类的抵抗的能力,这付予我们勇气来和自然界的全能威力的假象较量一下。

因为固然我们在自然界的不可度量性里,和在我们的能力不足以获得一个对它的领域作审美性的“大的”估量相适应的尺度中,发现我们的局限性、但是仍然在我们的理性能力里同时见到另一种非感性的尺度,这尺度把那无限自身作为单位来包括在它的下面,对于它,自然界中的一切是渺小的,因此在我们的心内发现一优越性超越那自身在不可度量中的自然界:所以它(自然在不可度量中)的威力之不可抵拒性虽然使我们作为自然物来看,认识到我们物理上的无力,但却同时发现一种能力,判定我们不屈属于它,并且有一种对自然的优越性,在这种优越性上面建立着另一种类的自我维护,这种自我维护是和那受着外面的自然界侵袭因而能陷入危险的自我维护是不同的。在这里人类在我们的人格里面不被降低,纵使人将失败在那强力之下。照这样,自然界在我们的审美判断里,不是在它引起我们恐怖的范围内被评为崇高,而是因为它在我们内心里唤起我们的力量(就这些角度来看我们固然是屈服在它们的下面的),对于我们和我们的人格仍然并不看作是下述这样的势力,即:当它牵涉到我们的最高原则,对这些最高原则维护或放弃的时候,我们将要屈服在它的下面。所以,自然界在这里称做崇高,只是因为它提升想象力达到表述那些场合,在那场合里心情能够使自己感觉到它的使命的自身的崇高性超越了自然。

这种自我推重并不因下列原因而有所损失,即我们必须看到我们是安全的,以便能感觉到这使人兴奋鼓舞的愉快,这就是不要因为危险不是认真的,我们精神机能的崇高性也同样好像不是认真的了。因为这个愉快在这里只是涉及在这个场合里所发现的我们和机能的使命在我们本质里具有着对此的禀赋,对于它的发挥和训练却是我们自己的事和任务。尽管人们,当他的反思达到此点的时候,意识着他当前的真实的无能,在这里面却是真理。

固然这个原理好像是拉得太远并牵强附会,故尔对一审美的判断显得太过:但对于人的观察却证明它的反面,并能成为最通常的判断的根据,虽然人对于它不常常自觉到。因为什么才是甚至对于野蛮人成为一最大叹赏的对象呢?这就是一个人,他不震惊,不畏惧,不躲避危险,而同时带着充分的思考来有力地从事它的工作。就是在最文明最进步的社会里仍然存任着这种对战士的崇敬,不过人们还要求他们同时表示具有和平时期的一切德行,即温和,同情心,以及相当照顾到他自己人格风貌,正因为在这上面见到它的心情在危险中的不屈不挠性。所以人们尽管对于政治家和将军相比较谁更值得尊敬这一点上争论很多,审美的判断却肯定后者。甚至于战争,假使它用秩序和尊敬公民权利的神圣性进行着,它在自身也就具有崇高性,而同时使那用这方式进行战争的人民的思想风度愈益崇高,当它冒的危险愈多而在这里面愈益勇敢地维护着自己时。因为与此相反,一个长时期的和平会使单纯的商务精神低级的自利主义,胆怯和软弱占上风,使人民的思想风度趋于卑下。

反对我这种对崇高概念的解释——在把它隶属于力的范围内——人们会争论道:我们能够设想上帝在狂风暴雨里,在地震里,是他在震怒发威,而这时候我们若设想我们的精神对于这些影响是超越的,甚至于超过这威力的意图,这才是狂妄,同时是冒犯。在这里似乎没有对我们自己本性的崇高感,而基本情调更多的是拜倒,是颓丧和完全无能的感觉,这个基本情调才配合这一对象的表现,并且通常在这些自然现象前是结合着对这对象的观念的。在宗教里面,一般地似乎拜倒,垂头祈祷,带着悔恨和恐怖的面貌表情是在上帝面前唯一合式的姿态,因此大多数的民族采取了它并且至今保持着它。但是这种心意情调却远远不曾和一个宗教的崇高的观念和它的对象自身必然地结合着。一个人,当他真实地畏惧着,因他在自身里见到畏惧的原因,他自知拿他的可耻的意图来抗拒一种力量,而这力量的意志是不可抵抗又同时将是公正的,这时他是不能处在一种情调状态里去惊叹上帝的壮伟,这须要一个能够静观的情致和完全自由的批评力。只有在那场合,他自觉到他的真诚的意图是合乎上帝的意思的,这时那自然威力的作用才在他内心唤醒对于那对方的本质的崇高性的观念,他认识到一种与这对方的意志相配合的意图的崇高性在他自己身内,由于这个他克服了对自然界威力的畏惧,而把这些威力不看作上帝发怒的表现。甚至于恭谦作为他的缺点的不留情的自我批判,这类缺点是很能在自觉良善意图中容易拿人的本性里的脆弱性来掩饰的,这恭谦是一崇高的情调,是自己有意地屈服于自我责备的痛苦之下,以便逐步逐步地消灭那原因。只在这个样式里宗教内在地区别自己于迷信,迷信不是对于崇高的敬畏,而是对于威力超越的对象的惧怕与恐怖,骇倒的人基于内心情调看到自己屈服于对方的意志之下,却不是对它做高尚的估价:由于这,自然只会产生谄媚求恩以代替一个善行生活的宗教。

所以崇高不存于自然界的任何物内,而是内在于我们的心里,当我们能够自觉到我们是超越着心内的自然和外面的自然——当它影响着我们时。一切在我们内里引起这类情感的(激动起我们的自然力量的威力属于这一类),因此唤做崇高(尽管不是在原本的意义里)。并且只是在那前提下,即那观念在我们内里和在对这观念的关联中,我们能够达到那对象的崇高性的观念,这就是:那对象不单是由于它在自然所表示的威力激动我们深心的崇敬,而且更多地是由于我们内部具有机能,无畏惧地去评判它,把我们的规定使命作为对它超越看来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