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这问题:在鉴赏判断里是否快乐的情感先于对对象的制定还是判定先于前看

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鉴赏判断的关键,因此值得十分注意。如果对于某一物象的快感业先出现了,但是当对此物象下鉴赏判断时却仅仅承认它的普遍传达性,这样的说法就自相矛盾了。因为这样的快感除掉单是官能感觉里的快适而外不是别的,并且因此依照它的本质来说只能具有个人有效性,因为它直接系于对象所由呈现的表象。

所以某一表象里面的心意状态的普通传达能力,作为鉴赏判断的主观条件来说,必然是最基本的,并且其结果就必然对这对象发生快感。但是除知识及属于知识的表象而外,是没有东西能够被普遍传达的。因为只有知识才是客观的,并且以此具有着普遍的对证点,由这对证点一切人的表象能力不得不彼此一致。如果现在我们断定这种表象的普通传达性的规定根据,仅仅是主观的,即不依存于对象的任何概念的,那么这种规定根据除心意状态外不能是别的了。这心意状态是在各表象能力的相互关系间见到的,在这诸表象能力把一个一定的表象连系到一般认识的限度内。

这表象所牵涉的各种认识能力,便取得了自由活动之余地,因为没有何等一定的概念把它局限在一个特殊的认识规律里。在这个表象里的心意状态所以必须是诸表象能力在一定的表象上向着一般认识的自由活动的情绪。但是一个表象,如果某对象是赖它而被认识的,那就是说,赖它而达到一般认识——这个表象就必须具有想象力,以便把多样的直观集合起来,也必须具有悟性,以便由概念的统一性把诸表象统一起来。这个认识能力的自由活动的状态,在一个对象所赖以被认识的表象里,必须使自己能普遍传达,因为认识作为客体的规定,那些一定的表象(不论在哪个主体里面)必须与之协调的,这才是唯一一种的对于每个人都有效的表象。

在一个鉴赏判断里,表象样式的主观的普遍传达性,因为它是没有一定的概念为前提也可能成立,所以它,除掉作为在想象能力的自由活动里和悟性里(在它们相互协调、以达到一般认识的需要范围内)的心意状态外,不能有别的,而我们知道:这种对于一般认识适当的主观关系,必须是对于每个人都有效的,并且因此必须能够普遍传达,就像一切一定的知识,究系常常依据着那项作为主观条件的关系。

这种对于对象或它所凭借的表象只是主观的(直观的)判断,是先于快感而生的,并且它是对诸认识能力之谐和性的快乐的根源,但是,和我们称之为美的对象的表象相结合着的愉快底普遍主观有效性,只是建筑在判定对象时的主观条件的普遍性上面。

至于人们能够把心意状态传达出来,纵然只是关于诸认识能力的这一点上,这种能力本身就带有快乐,这一层可以从人类爱交际的天然倾向(经验的和心理学的)来说明。但是这对于我们的企图是不够的。我们所感到的快乐,我们就推断它在每个别人的鉴赏判断里必然具有,好像当我们称为美时,就把它看做是对象的一种属性,这属性是依照诸概念来决定它具有的。因为美若没有着对于主体的情感的关系,它本身就一无所有。但是这问题的说明,我们要留待下列问题解答以后,即:先验的审美判断是否以及怎佯可能。

我们现在还是从事于较次的问题,即:我们在鉴赏判断中是怎样觉察诸认识能力彼此之间的主观的协和,是否值感地通过内在感官和感觉,或是知性地通过我们的有计划的活动的意识,依靠这活动把那些诸认识能力推动起来呢?

假使那引起鉴赏判断的一定表象是这样一个概念:它在判断对象时把悟性和想象力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关于对象的一个认识,那么这种关系的意识将是知性的(像任纯粹理性批判里判断力的客观图式论中所述)。但是这样所下的判断将不是在和快感及不快感的关系中的刊断了,因此不是鉴赏判断。

然而鉴赏判断在愉快及美的称谓的关系里规定客体时是与概念无涉的。因此那关系的主观铣一性只能经由感觉表示出来。两种能力(想象力和悟性)之所以成为不确定的,但经由一定表象的机缘的媒介成为调协的活动,而这活动隶属于认识一般,其推动力是感觉,这感觉的普遍传达性要求着鉴赏判断。

一个客观的关系固然只可以被设想,但是,在按照它的条件是主观的这范围内,它①仍将在对于心意的影响中被知觉察到;并且在一种不以概念做基础的关系(像表象诸力对一般认识力的关系)里也是除掉因感到下述影响:即在通过相互调协推动着的心意诸力(想象力和知性)的活泼的活动中的影响以外,是没有别项的对于它的意识的。一个表象,它作为单个的及没有和别的比较仍然有着对构成悟性一般的事业的诸条件的一种协合,它把认识诸能力带进比例适合的调协,这种调协是我们要求于一切认识,并且因此对于每个人有效,而每个人是必须结合悟性和感官去判断的。

①指客观关系。——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