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我遇到了我的同行叶夫雷姆·布依诺医师,他在我旅美期间,一直照料着伦勃朗一家人

大约十二年前,在我尚未开始我的美洲历险时,让-路易斯、柏纳多、赛里姆和我自己,几乎每个星期日上午都要聚一聚,在离城不太远的某个酒店里玩一天。

现在赛里姆已经去享受好客的博斯普鲁斯海峡两岸所提供的清福,柏纳多已经变成莫希干人的一个酋长,只剩下我和让-路易斯两个人了;因为即使是最好的朋友,如果彼此只能听着对方的永远没有完的独白,也不免生厌,所以我们自然而然地不再作长久的休息日散步,我们渐渐养成一个习惯,那就是至少要同我们的布利街那位画家朋友一起消磨休息日的一部分时间。

只有朝气蓬勃的青年人才会在大清早就兴高采烈,喜气洋洋。然而我们都已迅速接近老年,总喜欢在二十四小时当中至少有一部分时间独自侍着,当别人去做礼拜时,我们常常在家里转来转去消磨时间,直到十一点钟稍过一点,让-路易斯才会来找我,这时忠实的苒蒂总是一字不变地说:

“我想殿下是要在我们这里吃饭的。”(他是她所见过的唯一的男爵,所以她要竭力利用机会)。让-路易斯便惊奇地拍着手说:“啊,我的漂亮的安托伊奈蒂,不过在这儿吃饭会给你添很多麻烦。”而她总是回答说:“一点麻烦也没有。我早已料到你会来的。”于是他们两人会心地大笑一阵,然后我们男人们便退到我的工作室里,在那儿东扯西拉地聊天,直到苒蒂进来对我们说“请来用饭”的时候才停止。多年来我一直竭力教她说:

“MonsieurleBaronestservi,”但等事到临头,她就又总是失去勇气,只肯采用这种颇欠文雅但较直率的折衷办法宣布开饭,虽然即使这种诸人分享她的烹饪劳动成果的方式,在她看来也是法国女人风情的直接表现。按照她最隐秘的信念来说,这种风情总有一天会破坏我们高尚的北欧文明的全部结构。

吃饭时,我的儿子和我们同桌就餐,他也有自己的座位、刀子和汤匙(我决不赞成那种风行的习惯,即让小孩们立在桌旁用手抓来吃),饭后我们再回工作室抽一袋烟,等到南教堂的钟一敲过下午三点,我们立即拿起帽子和披肩,绕过街角向约丹布利街那座房子走去,这个时期那座房子的外表已经显得好看而亲切,不再给人一种印象,认为它是前天才造好的。它的内部也已经有了许多变化。底层看来仍象骨董商人的储藏室——一尊尊雕像和一件件古老的兵器,以及从欧洲大陆各个地方收集来的各不相同的绘画;一个好大的橡木橱上放着两个大地球仪和几星期前戴在伦勃朗的哥哥阿德里安头上的那顶外国式样的金盔。

通向二楼的扶梯给一条挂毯遮去一半,这条毯子曾经是安特卫普近郊法兰德斯人一座小楼房里豪华的装饰品,一五八五年被围期间,楼房给打毁了。

前厅中央的桌子上,放着一个很大的大理石冰酒器和两把意大利制造的短剑。通往侧屋那扇门的上方,挂着一面镶有黑檀木框的威尼斯镜子。我只讲述一个人记得的进来时看到的东西。其余的东西还足能写成一小本目录,但是那些东西远在它们的主人去世以前就已拍卖,所以我若试图一一列举,那就会说明严重地缺乏敬意。

但是从前的零乱,不知怎的,已经有了改变。在萨斯基亚临终的那些日子里以及她刚刚死后,人们总觉得这座房子有点不对头。桌椅、绘画和地球仪上,都积了厚厚一层灰尘。牛奶壶放在不该放的门口,有时会有一桶被遗忘的垃圾,放在作为装饰品的西班牙座椅绿色天鹅绒椅垫旁,叫人看了不愉快。

现在样样东西整齐清洁,焕然一新。人是在这座房子里生活的,而不是象哈雷姆城门外小木屋里那些残废的士兵和他们那野蛮的妻子一样,在荒郊露宿。

然而在这座房子后半边的那间大住室,即所谓大房间里,才最能使人充分觉察到,伦勃朗似乎已经开始了“新生活”。这里依然是全家的起居间、吃饭间和接寺室,伦勃朗仍旧在萨斯基亚临终时所睡的那张造在墙壁里的大床上睡觉。我想总有一天,人们会懂得不能在曾经有生肺病的人死在上面的床上睡觉。我常根据自己的经验说,这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但是我从未能说服任何人。甚至伦勃朗这样本来就有丰富常识的人,也不肯听我对他说,叫他绝不要让小泰塔斯接近他母亲穿过的任何衣物。他嘲笑了这个意见,并且对我说,我们做医生的,总是企图吓唬可怜的门外汉,其目的只是要向大家显示我们多么有学问。他指着小泰塔斯,问我可曾看见过象他这样强壮健康的孩子。

在离开将近八年以后,又第一次看到泰塔斯时,我也这样想。他必已超过十岁,将满十一岁了,一个漂亮逗人爱的小伙子,生着他母亲的那种清秀的面部轮廓,笑容可掬,而萨斯基亚在伦勃朗给她画那幅戴一顶大草帽的小肖像——这是我们清理他在鲁辛渠畔那间房子时,在他的财产中发现的唯一的绘画——时,也必有过这样的笑容。但是这孩子并没有给人一种认为他非常强壮的印象。按他的年龄来说,他的面颊还嫌太瘦,他那双惊异的大眼睛发出一种奇怪的亮光,这是人们在那些为诸神所宠爱而被认为应该早日归天的孩子们眼里所常发现的亮光。

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要跟伦勃朗谈谈我的疑虑——建议让孩子长时间地在室外活动,别让他在铜版画室里度过大部分的时日,那里的酸性蒸汽呛得连健康的人也喘不过气来。但因为考虑到在我赴美以后,一直是由布依诺医师照料着伦勃朗一家人,所以对于采取这个步骤,我觉得有某种顾虑。

布依诺是个犹太人。他的全名叫叶夫雷姆·布依诺,前半段是父名,他就是跟父亲学会了看病的。他是个风趣而谦虚的人,个子不高,据我听说,他是个高明的医生。但当然,他的社会地位始终有点难堪。

第一,直到即将同克伦威尔作战时(我想,这是在一六五二年,但也可能稍迟几个月)为止,犹太血统的葡萄牙侨民始终没有得到全部公民权。直到那时,从严格的法律观点来看,他们仅仅是暂准侨居而已。这就使他们不可能加入任何一个同业公会。即使他们开个铺子或者做样生意,在专业方面也算犯了违法之罪。同业公会常常派代表团上市政厅请愿,要求地方长官干涉或禁止这些不受欢迎的竞争者经营任何行业。但官方极为重视这些有益的侨民的商业才干,不肯采取这样的步骤。他们对待这些历史悠久而颇有名望的团体代表,当然也不敢象有时对待教会的势力人物那样草率,那些人物也常来要求他们排斥某种吓人的异端。城市自卫队全是由各种同业公会的成员组成的,只有军官属于富商阶级。因此地方长官总是彬彬有礼,有时几乎是以谄媚方式,倾听来自有组织的面包师或卖肉的、本匠、车匠或肥皂工人的抱怨。这些可敬的同业公会成员们因为长官的接待而受宠若惊,坚信事情不久就会做出结果,岂不知他们刚刚离开官府,那些请愿书和申请书就飞进市参议员的火炉,事情从此石沉大海。

因为我们的城市自始至终一直是个商业建筑。自从一般葡萄牙籍犹太人证实自己是最为优秀而勤劳的市民以后,他们就被认为是一部分有利可图的商业资本,要把他们撵走或者使他们变成流浪汉的一切企图,都依次彻底失败,这同英国国教要使阿姆斯特丹变为以加尔文博士的简明教义问答为基础的新甸山的企图,一样徒劳无益。

但在犹太人终于取得全部公民权以前,他们的地位总有些难堪。他们的医师无论能提出怎样的学位或衔头表明他们的资格和能力,在一六五一年以前,实际上一直无权开业,所以如果哪位市长愚蠢透顶,竟要实施严格的法律词句,他就可以发布命令,让绞刑吏把所有犹太医生统统驱逐出城,借口是,他们是江湖医生和庸医,无权居住在城市管辖区。

因此,我在对待叶夫雷姆·布依诺的方法上灵是谨慎。我非常尊重他的学识,不伤他的感情。有时如果发生小小的意外(有一次,伦勃朗的一个学生在把一块铜版加热时烧伤了自己,还有一次,泰塔斯咳嗽起来,伦勃朗吓得几乎不知所措),而我碰巧就在附近,我便会给请去,这时我就只做点必要的事(例如泰塔斯那次咳嗽,只需要告诉他别吃太多生冷的硬壳果),但等紧急时刻一过,我总是立刻给布依诺医生送个急信,请他得空时尽快前来布利街。后来是布依诺自己使我停止了这种有点过分的谦恭。

“我的亲爱的同事,”有一天,我们一同从医院下班回家时,他说,“我们犹太人有时被说成神经过敏,也许我们对邻居们的意图有点太爱猜疑。但是我们这些人现在已经在这里住了五十来年。这个城市存在多久,我们也许就要在这里住多久。我们别再那样可怕地彬彬有礼而弄得彼此难堪了,我们做个朋友吧。”接着他又懊悔地补充道,“我是犹太人,这很不利,我的许多邻居总是不知倦怠地这样提醒我。但是我们两人都是医生,这就更加大为不利。”

他在这一点上说得很对。因为我从美洲回到阿姆斯特丹以后,立刻又一次深深感到我们的地位不正常。在新尼德兰,医生还很少,人们信赖我们的善良意愿,往往非常尊重我们。但是这个共和国里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江湖庸医,公众似乎不是不能够,就是不愿意区分哪些人是念过五六所大学、在医院工作了七八年的认真负责的开业医生,哪些人是常到乡下集市上去的骗子、接骨医生和卖膏药的。

在“社会各上层阶级”的心目中,我们仍然属于我童年时代的“剃头师傅”或“拔连鬓胡者”的同业公会,我们的任何劳动效果,似乎都无法克服这种偏见。

的确,我还记得伦勃朗去世不久,有一天我应邀到海牙为约翰·德·威特阁下看病的情形,当时他是共和国公认的领袖,他要我留下吃午饭,并介绍我人只了他的一个年轻的表弟(确切地说,是他妻子的表弟),那人名叫拜克尔,说来奇怪得很,他是苏格兰一个警卫团里的旗手。我试图逗弄这个年轻人,说了几句恭维他亲戚的话,而这个爱用奇怪的英语腔调的青年人却说:“哦,对的!我想我记得我的叔父对我说过。每当他公务繁忙,无法离开会议室的时候,你就替他刮胡子。”

这种说法并未得宠,因为约翰阁下用他那双象冰柱一般令人镇定的眼睛慢慢地注视着他的表弟,脱口说道:“很抱歉,你的军职不允许你坐下跟我们同桌吃饭。”说罢,拉着我的胳膊,把我让到餐室里,再也没有理睬那个垂头丧气的青年人,他被留给那位在这个简朴的家庭里还兼任膳司职务的女仆去应酬了。

不,我们自己的社会地位也绝不是很愉快的。

这种地位相当卑微。但是,正如布依诺有一天对我所说,它本来可能更加远为卑微。我们当初做艺术家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