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伦勃朗约我一晤

在我们的城市里,罪人就是罪人。他既然触犯了上帝,那就必须受惩罚,无论多么冤枉。

就在那天晚上,我拜访了一位市长。此人对我多少有些感激,因为我给他的长子看过病,医好了他的十分危险的假膜性喉炎。我把发生的事对他谈了谈,他派他的女仆(我国富裕人家很少敢用男仆,因为那太富有外国气派)带了一封便函去找警察局长,要他来一趟。警察局长到了,并答应尽力搜集关于这个不幸事件的情报。这时候,我哥哥的尸体却仍然给放在解剖室里,因为当局怀疑他的被害,是“和一个或更多的尚未查明身份的人合伙暴动”

的结果。根据阿姆斯特丹的法律,这样的人不能安葬,只能交给医学界作实验,或者吊在城门外面的绞首架上,让他的尸体腐烂消失或者让鸟啄光。

幸亏这位警察局长是个非常能干的人。没出二十四小时,他就带着情报来到了我家里。

他的两个助手已经清查了各个旅馆,第一个助手的报告如下:

本星期一有三个人来到阿姆斯特丹,在一个叫做邱斯廷的老太太所开的旅馆里借宿,二男一女,虽然其中有一个说的是流利的荷兰语,但显然都是英国人。他们大部分时间躲在屋里不出去,说是因为经过了剧烈颠簸的航行之后,他们仍然觉得不舒服,膳食是叫送到他们的房间里去吃的。有一个男人喝了很多酒,似乎跟女的吵了架,那女人显然就是他的妻子。在星期二的五点钟左右,他们出去了。邱斯廷老太太问他们夜晚是否需要什么,他们说不需要,不过其中那个小个子男人曾经回来一趟,并在一张纸条上写下了“霍特渠畔”字样,让她看了看,用手比划着说,他需要知道这条街在哪里。老太太尽可能告诉了他,他们就分手了。

当天深夜,那对夫妇也曾回来一趟,并且叫给他们开好账单,因为他们第二天一早就得动身走。后来他们对女东家说,他们要出去再逛一圈,于是在黑夜里又出去了。

第二夭早晨,邱斯廷老太太来敲他们的门,但是没人答应夫妻俩都溜掉了。他们把行李撂下没带走。其中有个破破烂烂的皮箱,里面装些零零碎碎的衣服,一文不值。开有银币十九元八角(大部分是酒钱)的一张账单也没有付(账单附在报告书上)。

第二个警官追查了他们离开邱斯廷老太太那里之后的行踪。他们显然是出来找我的,因为他们在“波希米亚王饭店”里吃过东西,两个男人中间有一个喝了很多法国酒,他们在这家饭店又一次打听过上霍特渠畔去的最近的道路。他们离开那里时,那个小个子男人已经显然醉得很厉害,在门阶上绊了一跤。要不是那女人上前拉住他,他就要摔倒,但是他不但不感谢她的帮助,反而骂她一顿,另一个男人出面调停,建议大家最好一道回去。但是那个小个子男人说不行,而且还说了些什么,强调那一夜和其它任何一个夜晚一样能为他们所利用。于是他们走了,以后的行踪也就无法追查。

他们显然还到过其它几家饭店,但是店主们怕被牵连到丑事里,而且又是同杀人犯和大强盗有关的丑事(因为我哥哥的尸体被发现时,他的各个口袋早给掏得干干净净),所以全都不着边际地胡说八道。不错,他们看见过跟警察所说的模样相符合的三个人,但是这三个人只到他们的店里去过一下便又走了,显然都很愉快。这就是店主们知道的一切。直到后来有几个从婚礼上散席回家的十分高尚的市民偶尔发现了死尸,才报告了警察局。

情形既然如此,而且愈来愈明显地看出,牺牲者不是在格斗中给打死的,而是当他拒绝给他的同伴指引上我家来的道路时被谋杀的,所以当局认为,他们可以作为特殊案件处理。他们不能直截了当答应我,让我把哥哥埋葬在某个教堂里,但是如果我能在教堂周围偶尔埋有某些穷人的院子里给我哥哥找个安葬的地方,他们并不反对,一个阴雨的早晨,我去给哥哥送殡。但是到了墓地,我发现我的三个朋友已在等我。我讲不出他们是怎样知道或打听到的。不过他们已经到了那里,当灵枢默默放入墓穴时,柏纳多从口袋里掏出一小本书,把它翻开来。

“这个可怜的人遭受了很多磨难,”他说,“我们要朗读短短的一章安慰灵魂的书,跟他告别。”他朗读了第一百三十首赞美词。然后教堂职员和他的助手们很快地把墓穴填满,我们就回去了。

在圣安桑奈水闸的桥头,我跟他们告别了,但是让一路易斯仍旧跟着我。

“在悲伤时候,”他说,“朋友们是唯一可靠的解闷人。”于是他来到我家,同我住在一起,虽然很少说话,但是每逢我外出或回来的时候,他总是面带愉快的笑容,高兴地跟我打招呼。要不是有他,天晓得我会怎样熬过那可怕的几星期。

几天以后,一个傍晚,有人把一个扁平的小纸包送到我家来。里面包的是一幅腐蚀铜版画《浪子归来》,这幅画的下面用铅笔写道:“永志悼念。

请来舍一晤,让我同你分担忧伤。伦勃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