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辛亥革命后的中法关系

[中法外交概述]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建立了民国玫府。但由于袁世凯的篡权,革命失败,中国依然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从民国建立到 1949年国民党垮台的几十年间,虽有武汉国民政府收归九江、汉口英租界的壮举,但其余历届政府,在外交上基本上继承了晚清的衣钵,实行媚外政策。

法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保留了它在华已获得的权益,而且在对华外交上,把维护和扩大这些权益作为基本出发点。如果现政府愿意维护它在华权益,它就和政府保持友好关系,而一旦危及它的利益,它就会以武力相威胁。

对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更是直接实行镇压,1925年,法国参与了“五卅”运动的镇压,和英国一起制造了沙基惨案;1927年当北伐军攻克南京后,又和英美一起,出动兵舰,炮轰南京城,制造了南京惨案。因此,法国和中国的外交关系依然是不平等的。在此期间,中法政府没有出现重大争执,中法外交的相安无事是建立在这种不平等基础之上。

[法国对辛亥革命的态度]法国政府对辛亥革命从保住在华既得利益出发采取两面态度。一方面在公开场合支持清政府镇压革命党。1909年1月4日法国曾和清廷订立中法《中越交界禁匪章程》,协议共同镇压革命党。另一方面,法国看到清朝朝不保夕的颓势,所以在革命党不损害它在华利益的前提下,又暗中支持革命党。法国武官曾秉承法国陆军部长的旨意,派遣武官七人,密助革命党活动。辛亥革命爆发后,孙中山绕道欧洲游说后回国,在法国受到朝野人士的同情和支持。孙中山自己写道:“过巴黎,曾往见朝野之士,皆极表同情于我,而尤以现任首相格利门梳(即克雷孟梭——编者注)为最恳挚。”

辛亥革命后,在公开场合,法国保持中立。在外国领事团会议上,法国首先提议对中国革命不加干涉,后为其他各国所接受。但法国和其他帝国主义一样对民国政府迟迟不予承认。在南北政府对峙时,它们虽然都不承认双方政府,但实际上却和袁世凯的北方政府进行外交接触,支持袁世凯。1912年4月1日,孙中山逊位,北京统一政府成立,北京政府于4月3日令驻法使节向法国政府请求承认,而法国则要求中国接受由日本提出的、为各国列强所赞同的条件为承认的先决条件,这项条件的内容是要求中国新政府对外债和外国人在华利益,无论是否有条约为根据,均应给予保障。所以法国对中国新政府的承认一直拖到1913年袁世凯就任正式大总统后。

[金法郎案]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法郎贬值,这就影响到债务问题。民国政府从来没有废除过不平等条约,因此《辛丑条约》确定的庚子赔款还要如数付给法国。法国为了使赔款不受法郎贬值的影响,曲解条约上“金法郎”

一词,要求中国按金质法郎,而不是金本位法郎支付赔款。在法国公使的一直催促下,1922年12月28日,当时的外交总长王正廷照会法国公使,驳回了法国政府关于金法郎的要求。法国立即提出抗议,并扣住中国海关的关余不交还中国。1923年初,黄郛接任外交总长。他就任后第一个官方行动是照会法国公使,接受了法国金法郎的要求。消息传出,国会上下,群情激奋,在国会的抨击下,黄郛随即辞职。在段祺瑞任中华民国执政、李思浩被任命为财政总长后,李思浩以段祺瑞的名义,基本上接受了法国的要求,放弃了中国的合法权利。金法郎案解决后,法国公使才将所扣留1000多万元的关余交还中国国库。

[中法新约]南京国民政府是依靠帝国主义的支持建立起来的,但它为了制造国家独立自主形象以欺骗人民,举起孙中山“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旗号,屡次发表宣言:对于不平等条约“当由国民政府以正当之手续,概予除废。”

但是国民党政府长期没有采取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正当手续,而只是在1928年6月间发起“改订新约运动”。改订新约局限于两项内容,一是恢复关税自主,二是取消领事裁判权。废除领事裁判权由于帝国主义的联合抵制,中国政府的软弱而没有实现。关税自主则在形式上得以确认,但由于各国都获得最惠国待遇,而对英国货物最高税率则限于5%~30%所以实际上帝国主义在华特权依然得到保留。

中国和法国终于改订了两项新约。一是中法关税条约。在其他各国与中国关税条约相继订立后,法国也于1928年12月22日在北京签订了中法关税条约。条约含三项条款,主要内容是取消以前中法两国签订条约中所确定的各种税率,双方享有最惠国待遇。

二是中法关于越南条约。1928年中法关于越南的天津条约期满,国民政府外交部照会法国废止条约。法国驻华公使和国民政府从1929年1月20日起开始谈判订立新约。中方提出的要求是收回滇越铁路;保存华侨历史上之既得权利;中国在西贡、海防、河内设领;废止施诸华侨之非人道待遇。以后中国不再提起滇越铁路问题。法方要求在云南府设领,法国人自由杂居。

由于中国领事裁判权未撤,在云南府设领,必使中国主权受到损害,所以中方不允。双方经多次交涉谈判,磨难颇多,最后于1930年达成协议。但在讨论附件时,法国要求中国完全取消大米进口税和进口限额,谈判又陷僵局。

该条约在1935年生效。

[法国对中国抗日的态度]法国对中日冲突的态度基本上唯英美马首是瞻。出于当时的绥靖主义思潮,法国唯恐得罪日本,在公开场合总是纵容、偏袒日方。但为了维护它在华的利益不因日本的侵略而受损害,同时法国的民主传统也使法国大部分人支持中国反对日本法西斯,所以它对中国的抗日又有一些支持的表示。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法国明显袒护日本。1932年英法操纵的国联派出李顿调查团到东北调查,事后草就了歪曲事实,偏袒日本的《国联调查报告书》,其中第9,第10两章更是提出国际共管东北的荒谬主张。

在国联1932年12月举行的全体大会上,法国代表保罗一彭古强调日本侵略东北行动的特殊环境和问题的复杂性,指出需要现实主义和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力主讨论报告书的第9章和第10章,作为谈判解决的纲领。

“七·七”事变以后,当中国要求法国支持时,法国总是以主张美、英、法集体行动来搪塞。但在行动上还是给予中国一定的支持。1937年8月,法国以款项不用于军事目的为条件,贷款2亿法郎给中国,并且同意向中国出售飞机。在1940年以前,法国是各国中借款给中国最多的国家之一(仅次于苏联)。法国还允许法国飞行员赴华参加抗日战争,在法国政府支持下,中国当时招募了几十名法国飞行员。当日本侵略步步深入,中国沿海港口逐一失陷时,中国向法国提出开放中越边境,允许中国从国外筹集到的物资经印度支那入境,法国在此问题上显得谨慎,一方面表示默许,但当日本提出抗议时,就干涉中国军用物资过境。1940年希特勒德国入侵法国,第三共和国灭亡,维希政府成了德国的附庸,1943年8月,中法正式断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