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月党执政

[热月党的“反动”]热月政变时联合起来反对罗伯斯比尔派的那些国民公会议员,通常被称为“热月党人”。他们包括议会中的平原派、丹东派和埃贝尔派残余分子、政变后被召回的吉伦特派。其中最为活跃的塔利安、弗雷隆、巴拉斯等人,都曾以特派员身份在外地实行过恐怖。当恐怖政策在失去其存在的必要性并失去其主要执行者罗伯斯比尔之后,反恐怖政策的任务却奇怪地落在这些前恐怖分子肩上。当然,国民公会中反恐怖政策的中坚力量还是由原来的平原派构成的,那些在恐怖时期明哲保身、噤若寒蝉的议员们,如西哀耶斯、康巴塞雷斯等人,此时都恢复了活力。

所谓“热月党的反动”,其实是对恐怖的反动,是对雅各宾专政及其激进措施的反动。他们企图恢复1789年原则,重建一个正常稳定的政治制度以代替雅各宾派的战时制度。从而结束动荡和恐怖的岁月。可见热月党的这种 “反动”,既满足在当时政治势力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大资产阶级代表们的要求,又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大多数居民对过度的恐怖怀有恐惧、忧虑、厌恶的心理而渴求松弛的急切愿望。为此,热月党采取了许多措施,以巩固统治。

第一,对各类反对派或政敌实行宽容和赦免。8月5—10日,两委员会批准释放巴黎的嫌疑犯478名。国民公会继而颁布法令,规定凡根据嫌疑犯法令而被捕,其中证据不足者一律释放,继续扣押者则需由当地革命委员会提供证据。1795年1月,因抗议“6月 2日事件”而被监禁的72名(有67名还活着)吉伦特派分子获释,并恢复了国民公会中的席位。3月,参加联邦派叛乱的吉伦特派分子亦获赦。此外,国民公会还派遣代表同旺代叛乱者和布列塔尼的舒安党人进行谈判,答应实行宗教自由,给叛乱者归还财产和恢复公民权,其条件是叛乱者放下武器回归家园。这次谈判使内战暂告平息。

同时,1795年2月21日颁布法令,在全国范围内给予天主教以有限制的自由。

第二,改革政权机构,削弱和取消雅各宾时期建立或强化的专政机器。

革命法庭于1794年7月29日被停止活动;后经改组恢复正常审判程序;最后于1795年5月31日被取消。牧月法令也于1794年8月1日被废除。1794年7月31日改组救国委员会,塔利安等热月党人加入;同时其职权被削弱,仅限于负责军事和外交。由于规定其成员每月得更换1/4,故原有成员不久之后即被撤换。治安委员会的权力也同样被削弱。国民公会还派遣热月党人充任特派员,去更换各地的机构和成员,清除雅各宾专政残余,推行中央的政策。

第三,严厉打击雅各宾派的残余势力。早在热月政变的次日,雅各宾派的巴黎公社即已被摧毁。以弗雷隆为首、由富家子弟组成的“金色青年”把雅各宾俱乐部作为主要对手,他们手操短棒,横行街头,不断挑起斗殴。1794年11月12日,雅各宾俱乐部终于被封闭。国民公会中残留的雅各宾派分子或者被流放,或者被处死刑或自杀身亡。与此同时,“白色恐怖”也席卷了外郡许多地方,关在牢狱中的前恐怖分子被以1792年“九月屠杀”的方式处死。

[镇压芽月和牧月暴动]在战时形势下,生产萎缩,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投机倒把依然猖獗。热月党人却在1794年12月24日废除了最高限价法令,使物价再度飞涨。加上政府滥发纸币(总额已达80亿里弗尔),使指券下跌到仅及票面值的1/15。面包配给量不断减少,巴黎人往往成天排队才能买到一点点面包。他们怀念起不久以前既有面包又有权力的大救国委员会时期了。

国民公会对巴雷尔、俾约—瓦伦、科洛—德布瓦等人的审讯,成了芽月 12日(1795年4月1日)暴动的诱因。这一天,来自巴黎郊区的示威群众提出“面包, 1793年宪法,释放爱国者”的口号,冲进了国民公会。但由于群龙无首,缺乏组织和计划,很快就被调来的国民自卫军驱散。当天,国民公会就决定逮捕17名雅各宾派议员。

国民公会企图废除1793年宪法,按照热月党人的准则制定新的宪法。此事导致了牧月1日(1795年5月20日)暴动。这次暴动除了“面包, 1793年宪法,释放爱国者”的口号外,还提出撤换现政府并逮捕其成员,立即召开立法议会以代替国民公会等要求。暴动者一度以武力占领了国民公会会场,宣布成立新政府和各项措施。但不久又被市区的国民自卫军逐出会场。

次日,郊区群众又携带大炮向国民公会发动进攻,在国民公会答应尽量保证粮食供应和即将公布1793年宪法实施纲要之后,再次解散而去。

牧月暴动由于缺乏有力的指挥和坚强的领袖,也由于整个局势的发展和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终于失败。国民公会派遣市区部队解除了郊区的武装。

国民公会内部的雅各宾派分子也遭到彻底清洗。法国革命过程中经常出现的 “暴动日”和由此而产生的街头民众左右政权的现象也就宣告结束。

[基贝隆战役、第一次反法联盟的瓦解]热月党对雅各宾派和人民起义的镇压,使保王党人误认为复辟时机已到,于是蠢蠢欲动。1795年6月8日,传出囚禁于巴黎狱中的路易十六的年幼儿子(又被称为路易十七)的死讯后,他们就拥戴路易十六的弟弟、普罗旺斯伯爵为路易十八。以皮塞侯爵为首的舒安党人企图争取英国政府的援助,在布列塔尼掀起全面暴动。

由流亡贵族和王党分子组成的数千人的队伍,携带可供数万人使用的武器装备,在英国舰队运送下,于1795年6月23—27日,在布列塔尼的基贝隆半岛登陆,准备汇合旺代叛军,进军巴黎,把路易十八送上王座。但是登陆后不久,即遭到奥什将军指挥的共和国军队的致命打击,迅即被镇压,近千名俘虏被枪决。

基贝隆战役表明,热月党人决不让旧制度复辟。在镇压国内叛乱的同时,继续进行对外战争,以瓦解反法联盟。

热月政变后没有在部队中引起哗变。相反,在热月党领导下,受到军纪严格约束的将领和士兵仍然忠于共和国,继续使战线向国外推移,连战连捷,反法联盟诸国纷纷与法国议和。普鲁士不满于俄国独吞波兰的野心,于1795年 4月 5日与法国缔结巴塞尔和约,承认莱茵河是法国的东部边界。战败的荷兰发生政变,推翻了总督,宣布成立巴达维亚共和国,于5月16日与法国签订海牙和约,把莱茵河左岸各省割让给法国,并承担了参加对英战争的义务。7月22日,西班牙也与法国签订巴塞尔和约,承认法兰西共和国,以让出圣多明各岛上的西班牙属地为交换条件,使法国归还所占领的西班牙领土。随后,它也承担了共同对付英国军队的义务。

至此,只剩下英国、奥地利和意大利的若干小邦继续对法作战,第一次反法联盟已基本瓦解。

[共和三年宪法、镇压葡月暴动]到1795年夏天,热月党人已镇压了巴黎群众的暴动、平定了基贝隆登陆的王党叛乱、瓦解了反法联盟,使政权得到一定程度的稳固。为了建立新的统治,8月22日,国民公会通过新宪法,即 “共和三年宪法”,或“1795年宪法”。

共和三年宪法以维护大资产阶级的统治秩序为目的,既反对群众的暴乱,又防止政府的专制和王党的复辟。宪法删去了以前两部宪法中关于政治经济平等及起义权的内容;取消了直接普选权和一院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规定了较高的财产资格和年龄条件;公民的政治自由也受到一定限制。宪法规定了立法权属于两院制立法团。两院任期3年,每年改选1/3成员;五百人院提出法案,经讨论后提交元老院;由250名议员组成的元老院则不加讨论或修改而予以批准或否决。行政权属于由5人组成的督政府。督政官由五百人院提名、元老院选举产生;每年改选其中1名;督政府主席由5人轮流担任,任期3个月,以防止个人专权。宪法保障了大革命时期国有财产购买者的权益;规定了劳动自由和经营工商业自由;国家和教会分离。宪法维护了89年的原则,在全国选民投票表决中,以压倒多数票通过。

为了保证热月党人的实际统治权,还特别提出了一项法令,规定国民公会中的原有议员必须有2/3重新选入新的两院。这一规定引起保王分子的极大不满,他们原来指望通过选举进入两院和政府以改变政治体制。于是,巴黎的王党分子就着手公开组织暴动。国民公会指令巴拉斯指挥武装部队准备镇压。巴拉斯起用了曾在1793年土伦战役中崭露头角的年轻将领拿破仑·波拿巴。葡月13日(1795年10月5日),王党暴动队伍约2—3万人从各方向国民公会发起进攻,拿破仑用大炮轰散了叛军,200多名保王军被打死,叛乱被镇压。

葡月13日暴动被镇压以后,由于新的两院的2/3成员都是原国民公会议员,所以热月党人的统治基本上得以延续。两院又选举产生了由原“弑君者”

组成的五人督政府。雾月4日(1795年10月26日)国民公会宣告会议结束,督政府时代自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