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伦特派统治的开始

[巴黎公社与立法议会的对峙]8月10日起义之后出现了两个权力机关对峙的局面:一个是根据当天的决议即将解散的立法议会,另一个是未经选举产生的新巴黎公社。

这时的立法议会已经为吉伦特派所控制,新成立的政府(临时行政会议)成员也都由吉伦特派担任①。吉伦特派对巴黎公社干预政权非常不满,指责它是非法机构,妨碍议会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力主解散公社。起义前夕成立的巴黎公社,在起义后扩大和整顿了自己的组织,由山岳派罗伯斯比尔、马拉、肖梅特等掌握领导权。他们认为此时的立法议会只不过是一个行将消失的政治残留物,而且对吉伦特派也极不信任,故主张发动巴黎群众直接行动,同时对立法议会施加强大压力。

巴黎公社采取了紧急的战备措施。它宣布征募志愿军,在短期内征集到 3万多人;下令收集教堂的铜钟、铸像、金属栅栏改铸大炮,建立军械工场,构筑巴黎外围的防御;强制规定面包价格,封闭王党分子的报刊,对嫌疑分子实行监视;又迫使立法议会于8月17日通过法令,成立非常法庭。

立法议会在8月间也采取了几项重大行动。首先,决定实施以前被国王否决了的关于逃亡贵族和反抗派教士的法令;规定对富农征用粮食饲料以供军需;向军队派去拥有广泛权力的特派员。其次,取消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之分,规定凡年满21岁的男子都有选举权,8月下旬开始国民公会的选举活动。第三,颁布了若干较进步的土地法令。这些法令规定:在全体农民中间分配公有土地,领主必须把非法占有的公有土地交还给农民;宣布废除封建权利,除非领主能提供法律文件证据,否则不能拒绝赎买;被没收的逃亡贵族地产分成小块出售给农民,或供农民无限期租用,租金分期交纳。这些土地法令虽然未能完全兑现,但表明吉伦特派的土地政策比君主立宪派前进了一大步。

两个权力机关各自发号施令,虽然都是循着时局发展的方向行动,但由于政见分歧,时时发生冲突。8月30日立法议会通过了解散巴黎公社的决议。

而巴黎公社则以逮捕吉伦特派领导人相威胁,使议会不得不撤回这项决议。

斗争继续发展着。

[瓦尔米战役的胜利]8月间,前线形势告急。8月19日普奥联军越过国境。23日隆维要塞投降。9月2日凡尔登失陷。通向巴黎的大门已被敌军打开。同时,旺代以及其它一些郡叛乱扩大的消息也接踵传至巴黎。

9月2日,丹东在立法议会上发表著名的演说:“要战胜敌人,我们必须勇敢、勇敢、再勇敢,这样法国才能得救”。巴黎公社也号召人民拿起武器,并下令征募6万名志愿兵,随时准备开赴前线。其时,群众中流传一种激烈的看法:监狱中的反革命将要暴乱,在志愿军开赴前线之前,先要镇压反革命。于是,从当天下午起的几天内,一批武装人员涌进各个监狱,处死了大约1000名被关押的嫌疑分子。这就是引起不同观点史学家褒贬不一的“9月屠杀事件。”

普奥联军因得胜而骄傲异常,进兵迟缓,给迪穆里埃指挥下的法军造成会师的机会。9月20日,两军在离凡尔登不远的瓦尔米高地交火,普鲁土军两次发动进攻均受到法军猛烈回击,被迫撤退。在这次战争中普军损失虽然并不严重,但影响很大,因为它是革命法国对入侵敌军的第一次胜利,大大鼓舞了法国人民的斗志。不久,法军即转入反攻。

[国民公会的召开和共和国的成立] 8 —9月间选举的结果,共选出代表 749名。国民公会的派系构成比立法议会更左。其中坐在会议大厅右边的是吉伦特派,占165席,包括布里索、佩蒂翁、韦尼奥、罗兰、孔多塞、伊斯纳尔等;山岳派坐在会议大厅左边的最上方,约100多席,包括罗伯斯比尔、丹东、马拉、圣茹斯特、库东、德穆兰等;中间派称作“平原派”(或称“沼泽派”),因坐居会议大厅最低处而得名,约近500席,他们在政治上并无定见,视形势不同而摇摆于左右之间。9月20日,国民公会成立时,以压倒多数票选举佩蒂翁担任第一任议会主席,并选出孔多塞、布里索、韦尼奥等担任秘书。吉伦特派在国民公会的前期居于支配地位。

瓦尔米战役胜利的次日,即9月21日,国民公会正式开幕。被赋与新的制宪职能的国民公会就其性质而言应代表全体国民,拥有一切权力,故巴黎公社也暂时表示服从。当时,丹东和布里索提议停止党争,因此会议在充满信任和合作的气氛中举行。

当天,国民公会一致热烈通过废除王政的议案。傍晚,在火炬照耀下,向巴黎市民隆重宣布这一决议,受到市民兴高采烈的欢迎。次日,国民公会采用了“共和国”的名称,宣布国民公会不是从自由四年开始,而是从法兰西共和元年开始。这一天标志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的诞生。后来制定的革命历法把1792年9月22日定为共和元年元旦。①如同参加革命的其它派别一样,吉伦特派起初也是主张君主立宪的。但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特别是瓦伦事件以后,共和思想传播日广。吉伦特派是革命各派中主张实行共和最早并且最坚决的派别。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同吉伦特派占优势的国民公会同时成立,这并非偶然。应该把缔造共和列为吉伦特派的功绩之一,当然这并不排斥其它进步派别和群众的重大作用。

吉伦特派在国民公会中占有支配地位,也控制了中央行政机构,按理它应该推行自己的方针政策。但是,它的统治缺乏坚实的社会基础,在巴黎尤其如此。山岳派和巴黎公社一开始就对它的统治构成严重威胁,使它没有任何行动自由。可以认为,自1792年8月起到1793年5月止的10个月中,吉伦特派从来没有真正“统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