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之死是罪有应得吗

公元前399年,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被雅典当局宣判死刑。他的罪名是“亵渎神灵,蛊惑青年”、“煽动反民主情绪”。接到判决后,这位著名的哲学家在狱中喝下人们为他准备好的毒酒,痛苦地死去。在当时,苏格拉底就是一位个性鲜明的雅典公民,既受到一些人的爱戴,也引起一些人的憎恨。从古至今,人们历来对他毁誉不一,尤其是对于他的死亡,一直存在诸多争议。当苏格拉底被人控告后,他的学生色诺芬和柏拉图在法庭上为老师作了辩护。原告提出苏格拉底的罪状主要有两条:一是引进新神,亵渎了人们公认的神;二是煽动反民主思想,给雅典社会带来了危害。柏拉图作为苏格拉底的辩护人和受审时的目击者之一,事后撰写了《申辩篇》。色诺芬在《回忆苏格拉底》一文中,也逐条反驳了原告的指控。不过后人认为,他们作为学生在为自己的恩师辩护时,难免带有比较强烈的主观色彩,所以这些文件难称“信史”;但是也不否认,材料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由于其他材料缺乏,苏格拉底到底有罪无罪,人们一直争论了200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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