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里举行庆祝宴会,会上许多大臣都赞颂秦始皇统一国家的功绩。博士淳于越却重新提出分封制度不能废除,他认为不按照古代的规矩办事是行不通的。丞相李斯说:“现在天下已经安定,法令统一。但是有一批读书人不学现在,却去学古代,对国家大事乱发议论,在百姓中制造混乱。如果不加禁止,会影响朝廷的威信。”秦始皇采用了李斯的主张,立刻下了一道命令:除了医药、种树等书籍以外,凡是有私藏《诗》、《书》、百家言论的书籍,一概交出来烧掉;谁要是再私下谈论这类书,办死罪;谁要是拿古代的制度来批评现在,满门抄斩。第二年,有两个方士叫做卢生、侯生,在背后议论秦始皇的不是。秦始皇得知后派人去抓他们,他们早已逃跑了。秦始皇大为恼火,再一查,又发现咸阳有一些儒生也一起议论过他,就把那些儒生抓来审问,儒生经不起拷打,又供出一大批人来。秦始皇下令,把那些犯禁严重的四百六十多个儒生都活埋了,其余犯禁的就流放到边境去,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焚书坑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