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在古文中的六种意思

之在古文中的六种意思:1、到……去;2、指示代词,相当于“这个”、“这”、“这种”等;3、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他”、“它”、“它们”、“他们”等;4、指代说话者本人或听话者的对方;5、第二人称代词,相当于“你”、“您”;6、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修饰、领属的关系,相当于“的”。古文,上古的文字。泛指秦以前留传下来的篆文体系的汉字,如甲骨文、金文、籀文。古文是指春秋战国及其以前古书上的文字。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周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把古文与大篆相提并论,说古文是史籀以前的文字的通称。由于古人无笔墨,于是就用竹签点漆,在竹筒上写字,称为书契文,亦叫竹简书。因竹硬漆腻,书写不流利,写出的字头粗尾细,象蝌蚪之形,故叫蝌蚪书或蝌蚪文。凡是竹简漆书,都可以叫蝌蚪文,不一定非仓颉所书不是蝌蚪文。古文主要是指《易经》《论语》《春秋》《尚书》《周礼》《吕氏春秋》《孝经》等等古书上的文字,是比较早的笔书文字。五四以前的文言文的统称(一般不包括"骈文")。汉代通行隶书,因此把秦以前的字体叫做古文,特指许慎《说文解字》里的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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