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悼公赐魏绛女乐歌钟》

十二年,公伐郑,军于萧鱼。郑伯嘉来纳女、工、妾三十人,女乐二八,歌钟二肆,及宝镈,辂车十五乘。公锡魏绛女乐一八、歌钟一肆,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而正诸华,于今八年,七合诸侯,寡人无不得志,请与子共乐之。”魏绛辞曰:“夫和戎、狄,君之幸也。八年之中,七合诸侯,君之灵也。二三子之劳也,臣焉得之?”公曰:“微子,寡人无以待戎,无以济河,二三子何劳焉!子其受之。”君子曰:“能志善也。”

《国语·悼公赐魏绛女乐歌钟》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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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