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炉夜话·第六十则》

种田人,改习尘市生涯,定为败路;读书人,干与衙门词讼,便入下流。《围炉夜话·第六十则》译文及注释

种田的人,改学做生意,一定会失败;读书人,若是成了专门替人打官司的人,品格便日趋下流。

注释

尘市:尘市本意为城镇,此处泛指市场上的商业行为。

干与:参与。

衙门词讼:替人打官司。

下流:品格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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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炉夜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