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十七年》

一、十有七年,春,卫北宫括帅师侵郑。

二、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人伐郑。

三、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

柯陵之盟,谋复伐郑也。

四、秋,公至自会。

不曰至自伐郑也,公不周乎伐郑也。何以知公之不周乎伐郑?以其以会致也。何以知其盟复伐郑也?以其后会之人尽盟者也。不周乎伐郑,则何为日也?言公之不背柯陵之盟也。

五、齐高无咎出奔莒。

六、九月,辛丑,用郊。

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也。宫室不设,不可以祭;衣服不修,不可以祭;车马器械不备,不可以祭;有司一人不备其职,不可以祭。祭者,荐其时也,荐其敬也,荐其美也,非享味也。

七、晋侯使荀罃来乞师。

八、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

言公不背柯陵之盟也。

九、十有一月,公至自伐郑。

十、壬申,公孙婴齐卒于狸蜃。

十一月无壬申,壬申乃十月也。致公而后录,臣子之义。其地,未踰竟也。

十一、十有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十二、邾子貜且卒。

十三、晋杀其大夫郄锜、郄犨、郄至。

自祸于是起矣。

十四、楚人灭舒庸。

《谷梁传·十七年》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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