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十六年》

一、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

雨而木冰,志异也。传曰,根枝折。

二、夏,四月,辛未,滕子卒。

三、郑公子喜帅师侵宋。

四、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五、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败绩。

日事遇晦曰晦,四体偏断曰败,此其败则目也。楚不言师,君重于师也。

六、楚杀其大夫公子侧。

七、秋,公会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不见公。

不见公者,可以见公也。可以见公而不见公,讥在诸侯也。

八、公至自会。

九、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

十、曹伯归自京师。

不言所归,归之善者也。出入不名,以为不失其国也。归为善,自某归次之。

十一、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

执者不舍,而舍公所也。执者致,而不致,公在也。何其执而辞也?犹存公也。存意公亦存也,公存也。

十二、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

十三、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郄犨盟于扈。

十四、公至自会。

十五、乙酉,刺公子偃。

大夫日卒,正也。先刺后名,杀无罪也。

《谷梁传·十六年》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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