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梁传·五年》

一、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

目晋侯斥杀,恶晋侯也。

二、杞伯姬来朝其子。

妇人既嫁不踰竟,踰竟非礼也。诸侯相见曰朝。伯姬为志乎朝其子也。伯姬为志乎朝其子,则是杞伯失夫之道矣。诸侯相见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人之子,非正也。故曰,杞伯姬来朝其子,参讥也。

三、夏,公孙兹如牟。

四、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

及以会,尊之也。何尊焉?王世子云者,唯王之贰也。云可以重之存焉,尊之也。何重焉?天子世子世天下也。

五、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戴。

无中事而复举诸侯何也?尊王世子,而不敢与盟也。尊则其不敢与盟何也?盟者,不相信也,故谨信也。不敢以所不信而加之尊者。桓,诸侯也,不能朝天子,是不臣也。王世子,子也,块然受诸侯之尊己,而立乎其位,是不子也。桓不臣,王世子不子,则其所善焉何也?是则变之正也。天子微,诸侯不享觐。桓控大国,扶小国,统诸侯,不能以朝天子,亦不敢致天王,尊王世子于首戴,乃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子含王命会齐桓,亦所以尊天王之命也。世子受之可乎?是亦变之正也。天子微,诸侯不享觐,世子受诸侯之尊己,而天王尊矣,世子受之可也。

六、郑伯逃归,不盟。

以其法诸侯,故逃之也。

七、楚人灭弦,弦子奔黄。

弦,国也。其不曰,微国也。

八、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九、冬,晋人执虞公。

执不言所于地,缊于晋也。其曰公何也?犹曰其下执之之辞也。其犹下执之之辞何也?晋命行乎虞民矣。虞虢之相救,非相为赐也。今日亡虢而明日亡虞矣。

《谷梁传·五年》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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