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第二节》

孟子曰:“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

《孟子·第二节》译文及注释

孟子说:“一切事物无不有自己的命运,顺应而承受正确的命运观,因此知道命运的人不站在岩石和危墙之下。走完人生道路而死的人,就是正确的命运;被关押在监狱里死去的人,就不是正确的命运。”

注释

命:《易·讼·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易·否·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诗·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孔颖达疏:“言天道转运,无极止时也。”《老子"十六章》:“归根曰静,静曰复命。”《论语·尧曰》:“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这里用为天命、命运的规律之意。总结自《周易》以来所有古籍中关于“命”的辞意,不论是指天命、人命等,其实都是指天的规律,人的规律,宇宙的法则等,当人事、物理、历史的命运、时间和空间加起来,形成一股力量的时候,成为规律的时候,人们称它为命。现代我们称它为“时代的趋势”之意。只是后来的人误解并歪曲了“命”的本义,将它看成是迷信意义上的天命论、宿命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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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